读罢4月19日《浙江法制报》一版关于湖州市南浔区整合社会治安力量资源,将700多名保洁员组织培训成“平安信息员”,使城市大街小巷布满“鹰眼”的特稿,眼睛忽然为之一亮。拍手称好之余,心中不由发出呼唤:这样的“鹰眼”造就得越多越好。 治安工作牵涉到社会的方方面面,时时处处都要有人去做,具有很强的社会性和群众性。因此,离开了群众,治安工作就会成为无源之水、无本之木。从现实情况看,依靠群众搞治安也是必然的选择。当下社会治安形势严峻与警力相对不足的矛盾依然相当突出,而且在短时间内难以缓解。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必须自觉坚持“专群结合、依靠群众”的方针。就拿发现和提供线索这项工作来说,如果不注意依靠群众,即使警力再多,巡逻再勤,也难以做到及时、全面、有效。 组织引导群众参与治安工作,既是必要的,也是可能的。这是因为,期盼稳定、渴望平安是群众的共同心愿,特别是随着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,富而求安心理更趋强烈,只要引导管理得法,这种心理就会转化为他们投身社会治安的内在积极性。其二,群众人多眼睛亮,各种场合、角落、时段都会有他们的身影,如果个个都睁着警惕的眼睛,任何可疑的现象都将难以逃遁。如此,警方就会增添很多的千里眼、顺风耳。 组织引导群众参与治安工作,是一项政策性、社会性很强的工作,做好这项工作,第一,必须注意抓好调查论证、把握政策、逐步推开、不断完善这四个环节。首先,要通过广泛、深入、细致的调查研究,弄清什么人员可以组织起来、适合做些什么工作、能够发挥什么作用,这样才能把需求与可能有机结合起来。其次,对组织起来的群众,要明确和规范其职责、任务、方法和奖励等,特别是对他们自身的安全保障要有切实的措施。第二,组织群众参与治安工作,不能搞一哄而上、遍地开花,而是要在抓好试点、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开。最后,要根据实践中出现的各种情况,尤其是暴露出来的问题,及时地进行修正总结,不断完善提高。 群众是真正的英雄,他们身上所蕴藏的力量是无穷的。打造“平安浙江”,构建“和谐社会”,需要我们去宣传群众,引导群众,组织群众。愿全省有更多的地区像南浔区这样去用心造就群众的“鹰眼”,如此,我省的社会治安水平必将会有一个新的提高。 |